这些常见问题解答将提供有关规则的基本原则的信息,此外展示了赫伯罗特如何处理要求的解决方案。请注意,以下常见问题解答涉及深海集装箱运输。
值得信赖而又可靠 - 赫伯罗特公司已于2008年7月25日获得了经授权的经营者(AEO)合格证书。创建经授权经营者的概念是共同体海关法典安全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之一。它旨在加强国际供应链的安全。
一个经授权的经营者是参与货物在国际间流动并被国际海关总署所承认的一方。
赫伯罗特所持有关于“海关手续简化/安全 ”的AEO证书。这一证书使我们在海关通关过程中得到便利。
我们的AEO证书对我们赫伯罗特公司的分支机构,即在比利时,荷兰和丹麦的办公室,也是有效的。
赫伯罗特法国和意大利子公司已经获得了AEO证书。
请参阅如下AEO证书。
标题 | 页码 | 大小 | 语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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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ag-Lloyd AG | 1 | 215.2 KB | English | |
Hapag-Lloyd (France) S.A.S. | 1 | 208.9 KB | English | |
Hapag-Lloyd (Italy) S.R.L. | 1 | 398.8 KB | English |
欧盟入境和出境货物正在接受海关的风险评估。
入境:入境摘要申报=ENS
出境:出口摘要申报=EXS
入境摘要申报:船到非欧盟国装货港的24小时之前,对于由赫伯罗特承运的所有货物, 赫伯罗特必须向欧盟海关负责办公室提交入境摘要申报。出口摘要申报:根据1875/2006法规的条款,对于货物出口或转运的申报,远洋承运人须提交出口摘要申报而不再由委托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
自2010年12月31日起,以电子形式递交ENS已强制实施。
关于有效的ENS详细信息。请点击“欧盟24小时规则帮助(FAQ EU 24 Hour Rule)”选项卡。
如还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当地的销售办事处。
欧洲推进货物安全规定(欧洲委员会规则1875/2006)从2010年12月31日起实施出入货物申报制度,欧洲委员会发布了对于可接受和不可接受货物描述的指导准则,并且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发送至海关的货物品名源于提单,使用不接受的货物描述可能导致海关查验,延迟交货。所以我们要求您提交的提单样本上的品名是可以接受的货物描述。附属的清单中罗列了能接受和不接受的货物描述。